国资校产处
招标公告
设计艺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电脑采购(项目号13A1333)澄清公告与补遗条款
发布时间:2013-06-14   作者:佚名   浏览:
一、因竞标供应商对项目产品参数提出质疑,现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和用户的需求,澄清事项如下:
1、原采购公告“采购需求表”中,第一项“华硕笔记本电脑”可用惠普品牌参数完全满足的型号替代;
2、第二、第三项“台式电脑”在完全满足参数要求的前提下,可用重庆市政府采购限定的所有品牌产品;
3、第四项“惠普Z820工作站”参数做如下修改:
(1)硬盘容量为一块300G SAS 15000rpm硬盘 (做系统盘使用),一块1T SATA 7200rpm硬盘(做存储盘使用);
(2)显卡芯片为NVIDIA Quadro 2000
4、显示器必须与所配主机品牌一致。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补遗条款如下:
1、如果竞标谈判现场,出现几家公司《最后报价表》最终报价相等的情况下,谈判小组可视情况而定要求报价最低且相等的供应商进行多次报价,以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予以退还。如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给校方造成损失,校方将视情况而定扣除部分或者全部履约保证金。
3、所有设备须提供三年质保。
其他参数不变,谈判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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