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告
校园景观命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1:23   作者:   来源:    浏览:

校园楼宇、道路、广场、山体、湖泊是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承载校园文化的重要体现。 秉承志于道 游于艺”校训精神,本着“整体规划、分期建设、自然生态”的原则建设虎溪校区,现总体格局基本成型,特色化、生态化、功能化特征渐趋明显。

为规范校园景观称谓,增强校园文化氛围,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同时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现决定公开征集学校虎溪校区楼宇、道路、广场、山体、湖泊等校园景观命名。

一、命名原则

命名坚持以下原则:

(一)突出文化内涵。命名需格调高雅,积极健康,既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兼具知识性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既突出学校建设风格,又融入学校文化底蕴。

(二)体现艺术教育特点。命名需充分尊重高等美术教育的办学特点,体现学校“出人才、出作品”办学特色。

(三)兼顾整体性、功能性和传播性。命名要统筹考虑学校整体需要,具有较强辨识功能,使用规范中文名称,易于记忆传播,便于宣传推广。

二、命名范围

(一)楼宇

学校行政楼、办公楼、教学楼和师生公寓等(见附图)。

(二)道路

校园分段道路(见附图)。

(三)广场

校园内广场、操场(见附图)。

(四)景观带

山体、湖泊、风雨长廊等景观(见附图)。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校师生征集。

四、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630日。

五、征集方式

在有关配图上标注命名,并简要文字概述命名初衷,通过邮件方式将命名发送至:

联系人:林子萌  65921037  

 箱:xcb@scfai.edu.cn

六、命名审定与使用

命名征集结束后,党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选,召开座谈会公开论证,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建议,最后报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命名确定后,即在全校范围内使用推广。对命名作品采用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附件: 校园景观命名范围

 

                     党委宣传部

                        202458

 

  我的校园我做主,感谢您的踊跃参与!


附件【附件: 校园景观命名范围参考图.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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