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其他服务保障人员:
根据《关于组织虎溪校区校内两轮车“专用标识牌”年审的通知》要求,校园摩托车、电动车“专用标识牌”年审工作于9月30日结束。从10月9日开始,在虎溪校区开展对无新版“专用标识牌”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未贴有新版“专用标识牌”的摩托车和电动车禁止进入虎溪校区和在校内骑行停放。同时请校内无新版“专用标识牌”车辆的车主于2024年10月15日24时前自行将车辆驶离出校,并不得再次驶入校园。逾期滞留校园的车辆将被锁车。
特此通告。
党委保卫部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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