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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构建科学合理的艺术类人才评价体系
策划/郭晓 统筹/王文娜
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指出“根据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不同学科领域,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艺术表演创作等不同类型,对其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贡献。对主要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支撑的能力业绩。对主要从事艺术表演创作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艺术表演、作品创作、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能力业绩。”同时,《指导意见》指出,要“健全教育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分类指导和分层次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
对于艺术类人才的培养,一般可分为创作与理论研究两大方向。然而长期以来,对于艺术人才的评价机制,侧重于理论研究。艺术类高校教师职称的评定,以发表论文成果为主,以创作成果为辅,这势必造成人才评定标准的偏颇。此次从政府层面明确提出分类评价机制,无疑为人才的培养提供了更全面的评价方向。本刊从音乐与舞蹈、美术、戏剧与影视、设计几个学科层面采访相关专家,深度解析艺术人才分类评价对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影响与意义。
庞茂琨:评价机制关乎艺术人才创新、创造能力
庞茂琨,
校长,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重庆美术家协会主席,重庆画院院长,重庆美术馆馆长,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副主任,中国油画学会理事。
校长庞茂琨致力于探索古典油画语言在当代文化情境的表达与呈现,将个人的艺术创作熔铸在当下社会现实之中。他不仅在油画创作实践中成绩斐然,在教育教学以及人才培养方面亦有着独特的见解。近日,记者就人才评价机制等相关问题对他进行了专访。
尊重各类艺术的特殊性
《艺术教育》:以往艺术院校对艺术类人才的评价标准存在哪些问题?此项《指导意见》提出对艺术人才实行分类评价,有何积极意义?
庞茂琨:我认为,《指导意见》对艺术院校的人才评价具有重要意义,它将结束原来大一统的评价机制,尽管原有的评价体系相对考虑到了各学科专业的特殊性,但总体上有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只重成果的量而不重质;二是只重理论、论文、项目成果,而不重创作成果;三是只重成果的获奖情况,而不重其应用和社会声誉。这些问题造成人才评价机制的形式主义倾向,忽略了艺术的特殊规律,它实际上不鼓励真正的艺术个性和创新。如果实行分类改革,将充分尊重各类艺术的特殊性,让艺术家轻装从事创作,还原艺术的本质。
《艺术教育》:《指导意见》中指出“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贡献”,如何在实践中评价这三方面的贡献?
庞茂琨:关于理论人才的评价,的确应该注重理论的创新性。以往对于创新性的要求并不严格,多数情况下只是相对的创新,这种成果对于创作往往没有真正的学术价值和指导意义,成为无意义的论题重复和伪命题。所以,我认为,只有提高创新性的门坎,才能让理论起到应有的作用。至于传承和学科建设类成果,同样需要具有创见性,不然也会造成相互抄袭和重复讨论。
《艺术教育》:《指导意见》中指出“对主要从事艺术表演创作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艺术表演、作品创作、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能力业绩”。一直以来,艺人才评价倾向于理论研究,如何更合理、更科学地评价艺术创作?
庞茂琨:关于创作类人才的创作评价应该重其成果的质量和学术影响力,评价应采取多方评价机制。我的意见是:第一,可以由权威专家评价(包括权威理论家和权威实践类专家);第二,可以由本地区或本单位评价(形成一个选优比较机制);第三,可以由社会评价或海选评价(以问卷调查或网上搜索等方式)。这三种方式相结合,应该是比较合理和有效的人才评价方式。
庞茂琨《玩具》布面油画 180×280cm 2017年
探索更为合理的评价机制
《艺术教育》:构建艺术学学科评价体系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最应该完善的是哪些环节?
庞茂琨:当前艺术院校在现有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艺术教育应该适应和培养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标准化的评判标准不利于具有开拓精神和个性化的人才脱颖而出,因为艺术的灵魂是创造,是不断的意外和突破。第二,现今的评价标准造成了理论与实践的割裂,并用理论代替实践,更多地注重和抬高论文,而忽略和贬低了创作的学术性。其实创作具有很高的学术性要求,比做好理论研究更有难度。第三,在标准的制定、掌控和评判者中,理论型专家占比较多,因而导致话语权势必有所偏颇。高端艺术教育特别是博士教育多以理论为主,博士点成为资源抢占的象征,但好的理论型专家并不一定能培养出好的实践型学生。长此以往,创作实践型的优秀人才会越来越少。第四,现有的评价体系重量化、不重品质,在评判中专家多以报表中的数量进行衡量,较少对论文和作品的品质进行认真分析。因此,关于艺术创作类人才应该立即改变以前重量化不重质量、重论文不重创作的规定,简化程序,以主要创作成果展示和答辩、阐释作品为主要评审方式。
《艺术教育》:如何健全教育人才评价体系?学院可以做哪些尝试?
庞茂琨:我认为,艺术教育类人才应该突出对其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评价。具体来说,就是讲课能力、示范能力。其中,讲课能力主要是指美术教育专业人员必须具备文史哲、美学、美术史论知识以及艺术鉴赏、作品理解与阐释能力,也包括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示范能力包括扎实的专业基础技能和创作能力。
一直都是以紧密结合时代节拍、适应社会变革、表现当代生活的创作而获得社会和专业领域的高度认可。比如,学校的特色工作室就是在本科主体教育之外,以导师为运转中心、以学生兴趣为出发点开展的人才培养改革计划。进入工作室的成员以工作室学习为中心和驱动,实现跨校区、跨学科、跨专业教学。特色工作室有助于与学校驻留计划、拔尖人才计划形成齐头并进、各有侧重、立体式的教学改革有机体,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共同丰富和完善本科教育体系。学校另一个特色是拔尖人才实验班,其面向全体学生选拔优秀苗子,目前已在中国画、版画、雕塑、艺术设计、建筑艺术等专业领域组建6个跨界、交叉的“拔尖人才实验班”。实验班在不打破既有专业教学体系的基础上,积极打造自主性、研究性的专才培养平台,与国内外艺术院校、艺术家广泛开展联合教学,通过专题工作坊、研究性课程、艺术体验考察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多元、复合的“营养加餐”,推动专业教学向“全时化”“精深化”发展,极大拓展了学生的专业视野,促进了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提高。
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作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一直是学校的目标定位。我们的基础教学、理论研究、项目策划、展览推广、队伍建设、国际交流等都是围绕着这一根本目标展开的。因此,实践类艺术教育人才的评价必须强调创新思维能力和实际创作能力,不应该让这类人才的评价以论文成果、研究项目成果为主。理论素质和研究能力固然重要,但对于实践类人才来说,最重要的仍然是创作能力,作品是最好的评判结果和评判依据。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实践类人才的评价机制不合理,一直制约着真正有创新、创造能力的人才的出现,这不仅本末倒置,更不利于国家整体艺术的创新发展。2018年,重庆市教委已经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学校,我们会根据各种专业的特点调整制定相关评审方式,探索一种适应每个学科和专业领域人才的更为合理的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