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开展,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
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实行规范招生、择优录取。
一、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普通类)
二、录取通知书寄发
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普通类的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录取通知书已按高考报名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新生可在通知附件中通过考生号查询EMS快递单号,追踪录取通知书邮寄进度。
三、其它
(一)有关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在我校招生处官网(网址://www.dmillerco.com/zsb)和
“川美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cfai_zs)发布。凡与我校招生处官方渠道发布信息不一致的均属虚假信息。
(二)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均由学校招生处承担,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从事此项工作。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
(三)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四)若有机构或个人以
的名义向考生收取费用,进行招生录取诈骗或中介活动的,请考生和家长注意防范诈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附件:2023年
本科招生(普通类)录取通知书寄发EMS单号
招生处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