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重庆市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30日 16:46 作者: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文化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展示“第五届重庆市美术作品展览”和“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以来我市美术事业发展的新成就,繁荣美术创作、培育美术新人、推出美术精品,向重庆直辖二十周年献礼。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文化委、重庆市文联、重庆市美协将于2016年10月启动“第六届重庆美术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熔铸中国气派,塑造国家形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核心价值观念,体现实现中国伟大复兴之梦的自觉和自信;提倡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一致;遵循艺术规律,尤其把握时代性、学术性、多样性、创新性原则,倡导继承传统与技术创新相统一。

二、主办单位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三、组委会

主    任:张洪斌  陈若愚

副 主 任:江卫宁  杨  矿  庞茂琨

          委    员:马玉霞  谭光龙  周滢  郝大鹏  侯宝川  焦兴涛  邓建强  刘曙光  冯  斌  陈  航  孙汉军  徐  亮  许世虎  崔  毅  魏  东(排名不分先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秘 书 长:魏  东

副秘书长:李毅力   朱孝廉   段胜峰   蒋  才   李  川 

成    员:练  恒   韦  芳   王岚岚   蔡  峰   李  芳    

办公室设重庆市美协内,电话:67726892

四、展览评选委员会:由市美协邀请专家组成。

五、展览日期

2017年1月18日— 2月19日

六、展览地点

展览获奖作品在重庆美术馆(解放碑)举行,展览入选作品在重庆当代美术馆(黄桷坪 内)举行。

七、展览征稿作品相关要求:

1.征稿对象:凡工作、学业、生活在重庆市内的从事美术创作、艺术设计者均可自行投稿。

2.本次展览征稿范围为第五届重庆市美展以来近两年来创作的作品。

3.本次展览征稿画种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雕塑、综合材料、艺术设计(含建筑/环境设计、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服装设计)等七个大类。

4.本次展览每个画种将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及优秀作品20名。(艺术设计类作品奖项设置详见“艺术设计类作品征稿的补充通知”)。

5.本展览不收藏作品,展览结束后全部退件。

6.参展作品尺寸(含画框):

中国画:高240CM×宽200CM以内

油  画:高240CM×宽200CM以内

版  画:高180CM×宽120CM以内

水彩画:高180CM×宽120CM以内

雕  塑:宽×高200CM以内,150公斤以下(需硬质材料)

综合材料:200CM×200CM以内

艺术设计:高200CM×宽200CM以内(详见征稿补充通知)

7.每位作者送交的参选作品各画种不超过两件作品,每件作品收取参评费50元。

8.如与他人作品及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9.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八、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评选出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重庆市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每位参展作者获赠展览画册一本。

3.展览组委会向参展者颁发证书。

九、收件时间地点

 收件时间:2017年1月4日— 5日

   收件地点:重庆当代美术馆(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内)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蔡  峰    联系电话:63920512 

   艺术设计类作品收件地点: 设计艺术学院办公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北路95号)   邮  编: 401331

   联 系 人:毛宸霞    联系电话:65920081

十、退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展览信息可登陆重庆市美术家协会网站查询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201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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