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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一批,非教学岗位)
发布时间:2023-07-27   作者:   来源:    浏览: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美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我校前身为1928年由蔡元培、林风眠先生创建的国立艺术院,是中国现代最早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是国内学科最完备、规模最齐整的高等美术院校,是中国艺术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创始之地,被誉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的摇篮”。

我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成绩均位列全国艺术类院校首位:美术学学科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设计学获得A+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一),艺术学理论获A-评级,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成绩优异、稳中有进;在“双万”建设中, 28个本科招生专业中的26个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设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地跨杭、沪两市,拥有南山、象山、良渚、湘湖、张江五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7个非教学类岗位共2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一般为2023年8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全部报名材料,仅网上报名未完整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岗位申请,提交生成公开招聘报名表后,请将生成的报名表与报名材料一并压缩打包后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zp@caa.edu.cn。未按要求填报网报系统相关信息、未将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等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材料(请自留原件,报名后不再退还):

①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籍居民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境外人员提交护照或来往大陆(内地)通行证扫描件)。

②电子版个人简历,个人简历连续填报(包括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一并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其他材料。岗位其他条件(见附件)中有要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附中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岗、美术馆展览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岗等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文本要求PDF格式,所有材料按序归整成一个PDF文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按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材料审验环节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根据我校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3日自行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的各类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成绩构成

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均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

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

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报名资料不相符、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我校将视情况对考察对象安排不少于2周时间的实习考察,作为考察工作的组成部分,实习考察形式由用人单位决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 招聘过程中,我校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报名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视岗位急需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美术学院网,“通知公告”栏目和“中国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164623(中国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巡察办>)。

(三)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1A312室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0002)。

咨询电话:0571-87164617、87164784

报名期间若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71-87325998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一批,非教学岗位)

(原文网址:http://rlsbt.zj.gov.cn/art/2023/7/25/art_1443681_58935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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