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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大学生“争先创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12-19   作者:   来源:    浏览:

各教学单位、有关职能部门: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 关于开展大学生“争先创优”活动的办法》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学生处、校团委审核,并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决定授予:

 

中国画系 2016 级国画 1 班等 18 个班“20162017 学年度 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中国画系戴懿碧等 65 名同学“20162017 学年度 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中国画系刘家汇等 89 名同学“20162017 学年度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中国画系胡鑫等 33 名同学“20162017 学年度 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中国画系黄陈等 59 名同学“20162017 学年度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中国画系李康林等 29 名同学“20162017 学年度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中国画系王砚璞等 33 名同学“20162017 学年度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中国画系王省元等 21 名同学“20162017 学年度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影视动画学院陈志铭等 12 名同学“20162017 学年度 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虎溪校区 4 号楼 327 寝室等 11 个寝室“20162017 学年度 文明寝室”荣誉称号。

 

学校号召全校学生向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树立远大理想,坚定信念,刻苦学习,为中华民族复兴而努力。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川美术学院

2017 12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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