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二)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三)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四)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