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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招生
2019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9-07-12   作者:   浏览:

 

我校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 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分数线如下:

1、录取原则:

(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2)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3)普通类(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和艺术教育专业)

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艺术教育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

2、各省录取最低分数如下表(持续更新中),录取结果以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3、录取通知书寄发方式和时间

录取结果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审核通过后,将用EMS特快专递,按高考报名预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一批: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和理论类专业,预计时间为7月20日左右。

第二批:普通类(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预计时间为8月10左右。

4、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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