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告
校史资料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5:56   作者:   来源:    浏览:

校史是记载学校创立、发展、沿革轨迹的真实纪录和“百科全书”,是学校办学特色和大学精神的重要体现。

建好 校史馆,是全校师生的共同心愿和广大校友的一致呼声,对于进一步传承和发扬学校优良传统,加强校史研究和宣传教育,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创建“双一流”高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群策群力建好 校史馆,经研究,现决定面向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校史资料。

一、征集对象

(一)全校师生;

(二)学校离退休老同志;

(三)广大校友;

(四)其他曾参与或见证 发展的社会力量。

二、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12月,先行征集一批校史馆建设亟需的校史资料;之后长期征集。

三、征集范围

建校以来人才培养、科研创作、办学治和社会服务等有关的影像、实物、文献等资料:

(一)影像资料

1.老校门、老建筑等校园老照片;

2.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毕业合影照片;

3.校友在校期间学习、创作、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的老照片和视频影像,重点是1940年建校以来至年时间段;

4.其他具有校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川美老照片和视频材料。

(二)实物资料

1.老校徽、老印章、老学生证、老教师证、老阅览证、老饭票饭卡等;

2.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

3.参加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等社会服务活动的老工作证、纪念徽章等;

4.老教材、老教案、老教学大纲、老课表等;

5.其他具有校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川美老物件如创作、科研实物、场景等

四、提示事项

(一)影像资料提供高清原图,老纸质照片需高清扫描件;视频影像提供源文件;

(二)实物资料提交原件,确需邮寄或快递运输的请妥善保管;

(三)捐赠资料请标注捐赠者具体联系信息;影像资料请标明拍摄者、拍摄时间、所涉人物事件等信息;

(四)凡捐赠校史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登记造册、妥善储存,并颁发捐赠证书。

本公告有关事项由 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并长期有效。

 

人:闫老师  65921036  

联系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 虎溪校区行政办公楼229

   箱:3232130147@qq.com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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