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是记载学校创立、发展、沿革轨迹的真实纪录和“百科全书”,是学校办学特色和大学精神的重要体现。
建好
校史馆,是全校师生的共同心愿和广大校友的一致呼声,对于进一步传承和发扬学校优良传统,加强校史研究和宣传教育,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创建“双一流”高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群策群力建好
校史馆,经研究,现决定面向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校史资料。
一、征集对象
(一)全校师生;
(二)学校离退休老同志;
(三)广大校友;
(四)其他曾参与或见证
发展的社会力量。
二、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先行征集一批校史馆建设亟需的校史资料;之后长期征集。
三、征集范围
建校以来人才培养、科研创作、办学治校和社会服务等有关的影像、实物、文献等资料:
(一)影像资料
1.老校门、老建筑等校园老照片;
2.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毕业合影照片;
3.校友在校期间学习、创作、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的老照片和视频影像,重点是1940年建校以来至今年时间段;
4.其他具有校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川美老照片和视频材料。
(二)实物资料
1.老校徽、老印章、老学生证、老教师证、老阅览证、老饭票饭卡等;
2.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
3.参加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等社会服务活动的老工作证、纪念徽章等;
4.老教材、老教案、老教学大纲、老课表等;
5.其他具有校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川美老物件(如创作、科研实物、场景等)。
四、提示事项
(一)影像资料提供高清原图,老纸质照片需高清扫描件;视频影像提供源文件;
(二)实物资料提交原件,确需邮寄或快递运输的请妥善保管;
(三)捐赠资料请标注捐赠者具体联系信息;影像资料请标明拍摄者、拍摄时间、所涉人物事件等信息;
(四)凡捐赠校史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登记造册、妥善储存,并颁发捐赠证书。
本公告有关事项由
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并长期有效。
联 系 人:闫老师 65921036
联系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
虎溪校区行政办公楼229室
邮 箱:3232130147@qq.com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