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其他服务保障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校内“两轮车”的管理,针对前期办理过登记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有损坏、遗失“专用标识牌”的,可以申请补领同编号标识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领条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持本人身份证、教师卡/学生卡办理。
二、办理地点:学生宿舍2号楼下安保公司办公处。
三、办理时间:工作日每周周三09:00—17:00。
对同一辆车一学年限办理一次补领标识牌,对于补领后再次损坏、遗失标识牌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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